新一年,由大師級電影開始!
表面的自己和內𥚃的我,往往並不一致。我看這電影,不覺得驚慄,倒覺得是個悲劇。Vicente是最大的受害者,儘管外表變了,但內心,從未變過......於是我不禁問:到底一個人,是外表還是內心重要呢?愛他,是愛外在的他、還是內裡的他呢?
一個人,要裝扮得多美多貴氣都不難,有錢就成了。但內裡的性格氣度氣質,是裝不來的。君不見那些暴發戶,往名牌街買東西的能力往往令我們膛目結舌。但無論他們如何把貴價名牌往身上推,我們都只會把他們聯想為財大氣粗的暴發,不會覺得他們是有教養的上流社會。
如有意看此電影,強烈推介閣下看前別知道內容,否則,故事就不好看了,我也是在甚麼都不知的情況下去看這電影的。我只會說,故事寫得的確很突出,但到了中段,有一個Vera和Vicente側面的shot,我已猜到故事發展了!
總的來說,整部電影,我就只同情Vicente!
時間,從不曾為任何人停下;世界,每分每秒也在改變。
城中熱話電視劇的一句對白:「The city is dying.」,彷彿隱約告訴我們,我們身處的這個城市,正步向何種改變。各大報章的荒旦A1頭條,每每加速這個城市步向死亡的邊緣,因為大眾已漸漸被這種不辯對錯不分是非只為有「話題」的「新聞」催眠了。
But, is the city really dying? 或許是,或許不是。
這個城市的改變,全在我們如何灌溉滋養它、如何珍惜愛護這裡的好和嘗試改變這裡的壞。
小說《One Day》一開首就有這句出自書中女主角Emma的對白:"I suppose the important thing is to make some sort of difference...actually change something...not change the whole entire world but just the little bit around you."
當人們都期盼這世界城市(或許說「世界」太大了,說「城市」會貼切一點)會為自己改變得更好時,有多少人會想想先把自己改變得更好?
讀雜誌看到了「把自己改造得更好的十二點」,閱後滿有感觸,把它們引用過來跟大家分享分享:
把自己變得溫柔一點。
把眼光調得清晰一點。
把自私減少一點。
把關心擴大一點。
把惰性去掉一點。
把熱情提高一點。
把「自我」移開一點。
把別人看重一點。
把該做未做的事補做一點。
把自以為是的事放棄一點。
把光向內心多照亮一點。
把盲點從心內一點一點移除。 (摘自《趙良駿.人間散步》專欄)
這個城市的存亡,全靠這裡的每一個人。問題是:在這新一年,又有多少人願意去反省自己繼而改變自己?
清清雜草,翻翻泥土,從新出發。
2011年,還有一天就過去了。今年的時間好像過得特別快,連我這樣一個無業人士都有此感覺。還好,這一年,過得很好。
這一年,在我努力讀書至感覺極度情緒低落的時候,身邊總有人告訴我:求學不是求分數。 對,選擇修讀中藥營養學,不是為甚麼就業前景賺錢商機,只為自己的興趣和好好保健自己和家人的身體,但壓力還是有點的,總不能最終畢不了業吧。還好,還有半年就完成了這個文憑課程。
這一年,在遇到不快事時,身邊總有人對我說:加油。這些朋友,或許不怎麼時常見面,但他們在我困惑低落時,總會輕輕的扶我一把,送上祝福和鼓勵,好讓我舒一口氣,再次積極。
這一年,世界都發生了很多災難,看新聞都看得傷心難過。原來,活著,已是一種幸福。感謝主對我過去364天的恩賜,使我每天都在愛和歡樂中生活。
新的一年快將來臨,過去的,讓它成為歷史,讓我們在歷史中學習,繼續往前走,努力的生活每一天。

明天,又是新的一天。
但得夕陽無限好,何需惆悵近黃昏?
這陣子真的很懶更新網誌,
白天忙這忙那,
晚上又不特別想寫東西,
這下來,
網誌都不多更新。
MSB問題多多,
只因為在這裡認識了很多朋友,
我才留戀。
但嚴重的垃圾留言問題,
令人極度討厭。
誰會想看到自己的網誌被近百「情趣用品」留言洗版?
我不是從此不寫,
只是停一停、抖一抖,
認清自己,
會否仍想繼續寫,
寫甚麼,
和為甚麼寫。
為免垃圾留言滋擾,留言功能已關,敬希見諒。
保持聯絡的方法,
可在Google+找我:http://gplus.to/satsang
盛夏是荔枝的季節,
雖則極度喜愛,
可惜天生燥底的我,
不能吃得多。
為了把盛夏的荔枝味道留住,
是日假期,
再次製作果實酒。
在街市看到保證粒粒糯米磁的荔枝,
要$22一磅,
不算便宜。
買了兩紮就要$100了。
回家後把$100的荔枝分三份,
兩份拿來浸酒,
一份拿來吃。
荔枝酒分原味和桂花荔枝味,
耐得住性子的話,
希望把它們陳夠兩年才喝。
不過我此等饞嘴酒鬼,
實在連自己都信不過自己有這耐性......
唯有趁夏天浸多點吧。
* * * * * 
買荔枝的時候,
還看到飽滿的石榴。
買了兩個,
本只打算拿來吃,
但一切開,
看氣撲鼻,
只吃了半個,
餘下的又拿了去浸酒。
因為是臨時的決定,
所以沒有額外的vodka,
只好拿櫃內的rum來浸。
同樣是烈酒,
問題該不大。
* * * * * 
坊間一直都是教人要用桂花陳酒來浸荔枝酒的。
據說桂花陳酒專供帝王飲用,
而御膳房就有釀造秘方。
一瓶好的桂花酒選料是優質白葡萄,
加上八月桂花待放之香瓣;
還有,必須「陳」,
越「陳」味道越芬芳。
殊不知,
中午跟朋友傾談這浸酒方法期間,
朋友反應甚大。
他說:「你知不知道某大名牌的桂花陳酒,大字標明是用白砂糖加食用酒精溝出來的。試想想,一支要『陳』的酒,大大支才賣$30,喝得過嗎?」
於是,
我到百佳研究一下,
發現這瓶桂花陳酒,
還添加了酸度調節劑!
國貨實在信不過,
我還是繼續崇洋好了!
十多年前,
我曾在一間日本餐廳,
喝過它們自釀的、我覺得是最好喝的芒果酒,
我對那種味道一直念念不忘。
多年前,
偶然在公共圖書館看過一本台灣出版教人釀製果實酒的書,
在圖書館內快快看了一遍後,
也沒有借回家。
一直以來,
我都沒太大的衝動去自釀果實酒,
最大的原因是我是一個好酒之徒,
我耐不著性子待酒熟成,
眼巴巴的看著一瓶不能喝的酒,
對我來說是一種折磨。
不過,
年紀漸長,
心態隨之改變。
早前家人來訪,
送來三大盒香甜的士多啤梨,
當晚只吃了兩盒,
剩下的一盒,
成就了我的第一次。
因為心急(我就說過我沒耐性了),
先把士多啤梨洗淨晾乾,
我就跑去買酒。
印象中記得是要用烈酒,
我就用上無色無味的伏特加酒,
一大瓶才$59。
再去買了一個密封玻璃瓶和冰糖,
把士多啤梨切好,
就這樣一層士多啤梨一層糖的放進已洗淨和消毒的玻璃瓶裡,
倒入伏特加酒,
因浸泡期間會產生氣體,
所以酒不能倒得太滿,
要留有空間,
蓋好再寫上日期,
讓它好好休息。
完成後,
才記起可以上網找資料,
結果發現坊間有不同的版本,
有些說要中途把士多啤梨撈出再繼續熟成,
又有些說浸著士多啤梨來熟成半年,
說法不一。
最簡單,
就是找自己做白老鼠,
我會把士多啤梨浸到九月,
到時開封試飲,
再寫個報告給大家。
有一種愛,喚作「放手」。
最佳的例子,是父母對子女的愛。很多父母,因太愛自己的子女,往往在子女長大後,仍事事安排妥當,結果社會上出現了很多患了王子病公主病的小孩,還有大學畢業仍不懂照顧自己的年輕人。
父母愛子女是天經地義的,但到了適當時候就要懂得「放手」,這是因為你愛他們,你希望子女學習照顧自己,如果不懂「放手」,那愛他就可能變成害他了。
引申到男女愛情,其實亦一樣。愛一個人,你希望的是對方幸福快樂,如果雙方的愛,只會帶來不斷的消耗和痛苦,那,就放手吧。
耶穌說:「我決不留下你們做孤兒,接受我的命令而遵守的,便是愛我的人,誰愛我,我父也必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將我自己顯示給他。」
耶穌愛我們,祂放手讓我們自立,我們的一言一行,正是我們如何彰顯祂對我們的愛。
一)我竟然容許佢喺我監管下仆親個嘴!佢喊爆;我嚇死!見到佢個嘴損左,我俾水佢飲佢又
肯飲,飲完水我又搵唔番邊度損!好彩,吮奶佢無喊;又好彩,佢未出牙。我終於都明白
點解啲人會因為細路仔仆親而打999,一仔仆落個膠箱我都肉痛到差啲喪失理智,如果佢
仆落茶几度我真係會報警!
二)一仔將自己攝入兩個玩具膠箱之間坐,我同佢講:「哪,你等陣趷起身個心口就會痛架
喇,你依家慢慢坐番出黎。」佢竟然照做!佢識聽大人話,唔怪得我睇《Meet the
Fockers》Robert De Niro個角色話唔好低估BB嘅理解能力啦!
三)我撞到隻腳,基本上我無大聲叫嚷,但係就哎呀咗一下同埋係咁搓自己個菠蘿蓋。一仔高
速行埋黎烏落我個菠蘿蓋錫咗一下然後走開。我好驚訝佢竟然會呵番我,雖然事後佢留咗
一大pat鼻涕喺我條褲上面!
四)教佢叫姑媽,佢會好rock咁「媽」一聲,雖然唔係次次成功,十次都有四五次佢會講嘅,
好搞笑!
五)喺我細佬度兩日,我撞到對腳六次:尋日兩次,今日四次。我開始懷疑自己係隻大笨象!
六)仔,只可以攞黎玩;攞黎湊的話,對我黎講,真係死好多細胞!
一直都希望找到屬於自己的Signature Scent,希望但凡認識我的人,一嗅到這種氣味,就想起我。
不要以為這是天方夜譚,我曾經有一位舊同事,她就是那種擁有Signature Scent的女孩。她走過的走廊,會殘留她的氣味,令人人都知道她曾經過那地方。我不止一次懷疑,她前生該是香香公主。
在我剛認識鍾先生的時候,我發現他身上散發著一種令我很舒服的氣味。那不是甚麼香水的味道,只是淡淡的,一種很熟悉的味道。我曾多次提起他身上的這股氣味,他說他自己嗅不到,直到有一次,我說起我很鍾情家信氏皇室牌肥皂的味道,他猛然醒覺說:「我那時就是用這肥皂洗澡的!」
但我要強調,我想找的是一種氣味,不是香味。我嗅覺很強,很容易被濃烈和難聞的氣味嗆到,所以對找Signature Scent更添上一重難度。
婚前一段很長時間,我用的香水是Marc Jacobs的Blush,它是很清爽的茉莉花香,毫不刺鼻,而且香氣持久。曾不止一次有不熟悉的人經過我身邊,然後說嗅到花香,兩次我媽都接口說:「那該是我女兒的香水味!」
婚後,Blush仍是首選,直至有次鍾先生著我替他找一種BB味的香水,我才與Bvlgari的Petits et Mamans結上更長的緣。忘了是怎樣找到它,但在我用光Blush後就開始與鍾先生共用Bvlgari。
其實我愛的所謂BB味,是愛它那種清純潔淨的感覺和那種原始的完美氣味,一嗅到這種味道就會很舒服、會令我想起「天國是屬於兒童的」,很誇張吧。結果,Petits et Mamans用了很久很久,甚至工作的地方都放上一支,方便補塗。
我一直以為,我與Petits et Mamans可以廝守一生,可惜,它變了......
家中的Petits et Mamans快用完,當我步入莎莎想補給時,售貨員問了一個有趣的問題:「妳用開的嗎?」我答:「是啊!」她續說:「因為它的味道轉了,妳想先嗅過是否適合才買嗎?」一嗅,大驚!它變了一種很「可愛」的味道,不懂怎樣形容,但腦中就出現了那種大眼睛束孖辮嘟著嘴的女孩影像,雞皮都豎起來......
我問:「有接近它昔日氣味的香水可介紹嗎?」幸運地,感謝主,我找到新的另一半:造型可愛的Baby Tous。它正是我最愛的BB味,如無意外,該會是我與鍾先生的新愛人。唯一要挑剔的,是一支100ml要HK$4xx,偏貴。
(左至右:Bvlgari Petits et Mamans, Baby Tous, Elizabeth Arden Green Tea, Burberry Summer, Body Shop Sparkling Apple)
人總是多心的。曾經在人群中嗅過一種清爽的綠茶香,找到Elizabeth Arden的Green Tea,但它跟我起不了化學作用,只在剛塗上的一剎那嗅到茶香,但慢慢就變成花香,幸好氣味尚算淡雅,我多拿它外遊時用,貪它瓶身薄薄輕輕,夠方便。至於Burberry的Summer和 Body Shop的Sparkling Apple就是兩個錯誤的決定,噴在紙上和噴在我身上是兩種感覺,有朋友想接收它們嗎?
跟弟弟提起我很喜歡姪兒用來塗屁股的Mustela換片護膚膏氣味,他竟說要有BB味一點都不難,秘訣在於只是價值HK$32.9的嬰兒洗衣液!
原來如此!

我買來了一瓶洗衣液,洗過一次衣服,氣味不如我弟弟家的濃,當然,他家已被這氣味浸泡了一年!而我最終亦受不了誘惑,買了Mustela的Body Lotion和BB專用香水,兩種產品的氣味其實都很淡,尤其香水,因為它給嬰兒使用,不含酒精。不過,塗了兩天Body Lotion,竟每每在不經意的時候嗅到一陣似有還無的氣味!
一直以來,我就是想找這種淡淡的氣味、淡淡的感覺。看來,我好像找到了......
我的網誌發表率,
真是......
很多人說,
不用工作,
該很閒吧!
實情是,
我常覺得自己很忙!
尤其四月!
四月,
是我的黃金月,
因為我在四月生,
而我跟鍾先生又是在四月開始拍拖。
今年的四月,
我去了台灣。
是我第一次到台灣!
每樣事物都很新鮮、
很感興趣。
該會有第二第三第四次吧!
會寫遊記嗎?
會的。
不日上影。
另外,
鍾先生送了一份驚喜的生日塈拍拖週年的禮物給我:
迪士尼兩日一夜遊。
原來,
無論多沒童真(如我),
到了迪士尼,
仍是會興奮的。
這感覺我曾在東京迪士尼體會過,
香港的迪士尼,
雖是細了一點,
但環境還是不俗的。
此外,
每星期四晚上學,
令想寫網誌的日子又少了一天。
出席朋友的飯局,
又少了時間。
星期六、日,
只顧著玩,
連上網都是用iphone代替。
最大問題是,
四月是天主教的四旬期,
在這段期間,
其實我們要多做克己,
但我看到自己的生活,
實在內疚得很。
跟鍾先生提起,
他說:你真是生不逢時。
唯有晚上祈禱時,
花多點時間,
做多點補贖。
這樣,
就過了2011年的四月了!
突然, 我feel到右邊膊頭俾人拍左一下, 我醒左...
擘大眼, 我全身唔郁得發唔到聲, 淨係眨到眼. 我見到衣櫃旁有個無頭白色身影以一個正在走路嘅姿勢企喺度 (話佢無頭都唔多正確, 應該係一個隱形人著左白色衫褲, 因為我仲見到個後領添).
嗰陣我係平躺, 雙手高舉過頭嘅睡姿, 郁唔到, 出唔到聲, 我想望清楚個白影嘅衣著, 但係好朦朧, 淨係見到隻衫袖好長, 好似做大戲嗰啲, 但條褲就似運動褲!!!
我開始有啲驚, 但我又覺得我唔應該驚, 於是我同自己講: 冷靜啲!!!
我咪埋眼, 深呼吸左一口, 跟住就"哇"左出黎!!! 再擘大眼, 個白影已經唔見左.
我望吓鐘, 9:30, 我彈左起身, 打左個電話俾鍾先生話佢知, 佢問我: 你係咪肯定俾人拍膊頭之後唔係發緊夢? 我答: 我都幾肯定自己係清醒. 佢話: 咁離奇? 我答: 係囉, 不過都唔係未試過, 但我對上一次已經係十幾年前囉 (嗰次見到綠色身影)!!!
彈起身嗰吓真係驚驚地, 不過講完個電話, 沖完個熱水涼, 飲完杯熱水, 都唔驚咯!!!
(呢篇要用口語寫, 因為我驚表達唔到呀!!!)
翌年,再誕下一子。一家四口,雖然生活貧窮,四口只可擠在一張雙人床,但生活還是充滿希望的。
1979年,她的女兒4歲、她的兒子2歲,但她的丈夫,離開了。回到天父的家了。
她,是我的媽媽。
我記得,我4歲才開始入讀幼稚園,還要比其他的小朋友遲入學。因為我爸爸在9月1日的凌晨離世。所以,我不可以如常在9月1日開學,而爸爸的死忌,亦變得難以忘記。
我記得,小時候常常要搬家,我在結婚前已經搬過十多次家了。所以結婚後,我只搬過一次家,還要是在同一幢大廈,從地下搬到一樓。
我記得,小時候媽媽要領綜援,但姨姨說,綜援金只夠我們一家三口每人每餐吃菠蘿包和喝維他奶。於是,我媽媽得偷偷的工作。幸得神父們的幫助,我媽媽替幾個神父打過住家工。後來我姨姨的兒子出世,姨姨請我媽媽帶孩子。有一次,我媽媽拖著我的小表弟在街上,遠遠見到處理我家綜援的社工,把我媽媽嚇得半死,機警的表弟竟自己跑開了,我媽媽到今天還稱讚他。我不知道今天是如何領綜援,在我媽媽的年代,是要每月到郵局領取的。在郵局,有一條專屬的隊,所有走入郵局的人都會對這條人龍上下打量,我媽媽到今天仍說,感覺像透要人施捨。
我記得,在弟弟15歲那年,社工說我們家再不符合領取綜援,於是我媽再一次替神父打住家工。
我媽媽是個緊張大師,自小我家只准看新聞不准看其他節目、不許喝汽水、不許吃零食。但另一方面,她又不太逼迫我們的功課。我不愛繪畫,我媽甚至會替我做美勞作業。
到上了中學,我的成績是差得不得了。一年考兩次試,我永遠都是上學年全軍覆沒,但下學年又能考到能升班的成績,於是媽媽開始囉嗦我,說我不努力之類的。我反叛,越被囉嗦,我越沒心機讀書,我想這是我媽最要勞神的地方吧。
16歲我就帶了男孩子回家,媽媽問我是不是拍拖,我還說不是 (而的確,那時我們還未開始)。雖然我媽媽緊張,但她打從我拍拖那天開始,就很接受我的選擇。當然,有很多的條件,例如出街要在晚上十時前回家。對,比灰姑娘還可憐!很多時我遲了回家,就換來媽媽的黑面和責罵,而其實,那時我已經18歲了!
在我21歲那年,我媽得了癌症。這是我人生上的一大打擊。我不住的想,我媽媽的過去已經這麼苦了,為甚麼上天仍不放過她?在她做手術期間,我每天上班前先到醫院探望她,午餐時間又去,放工後會再去。我希望把我的一切時間,都用在照顧她身上。後來,因為她的身體不適合做化療,醫生說復發機會會比人大。我擔心透了,當時我跟天父說:父,我甚麼都做不了,但外婆說過,如果我可以放棄一種自己心愛的東西,可以向上天討一點價。現在我承諾我終生放棄這種東西,我只祈求我媽今後有健康的身體......
可惜,後來我媽媽又得了鬱病,這是我人生另一低潮。我,再一次,甚麼都做不了。看見她每天只屈在床上,不見朋友、不上街、打電話給我只管哭,我幾近崩潰。那陣子,我很辛苦,我想過甚麼都不管、我想過放棄。但想深一層,夜深人靜,我還有鍾先生的安慰,但媽媽就只得她自己一人。我再一次跟天父說:我願意把媽媽的一切扛上肩,我只祈求她從新得到快樂......
或許,我媽媽是囉嗦。或許,我媽媽是麻煩。或許,我媽媽是過份緊張。
或許,我媽媽是沒多大見識。或許,我媽媽是口沒遮攔。
或許,我媽媽是悲觀。或許,我媽媽是失暈論盡。
但,她仍是愛我的媽媽,我仍是愛她的女兒。
下個月,我媽媽就60大壽了。到今天,我每天祈禱仍是同一願望:希望我媽媽身體健康,每天都快快樂樂。
* * * * *
Hey 媽 好久不見
我在懸崖中回來
我都快分不清黑白
可是我終於學會了愛
那天 我緊握拳頭
想要捉緊這一切
幸運我受過傷害
我終於學會放開
我還是我 沒有變過
所以說 沒走錯
我還是我
依然守著 承諾
Hey 媽 願你明白
我現在又要離開
去追逐我的未來
我還是我 沒有變過
所以說 沒走錯
我還是我
依然守著 承諾
我擁有 你給我的愛
你放手 所以我會愛
我擁有 你給我的愛
你放手 所以我會愛
我還是我 沒有變過
所以說 沒走錯
我還是我
依然守著 承諾
Hey 媽
好久不見
既怕熱,但隨著年紀漸長,氣管變得異常敏感,結果在冬天,頸巾成了最好的朋友。
如果不是因為這個Little Life,我都不會整理一下自己的頸巾。往日,它們就是一堆垃圾似的堆在衣櫃裡,要怎櫬衣服,就在堆中找合適的。可見,其實我是個頗不整齊的傢伙!
不過,要說頸巾,其實我想說一個小故事!
話說,When I'm sixteen going on seventeen...
當年的鍾先生還不過是我的尋常同學,每次放學後,他都會護送我回家,原因是因為夜深(其實才不過是晚上十時)和我回家的路人煙稀少。
有一個寒冷的晚上,他如常的送我回家。在路上,寒風凜冽,他突然問:「你凍唔凍?洗唔洗同你share條頸巾?」我不假思索答:「唔洗!」
為甚麼我會答「唔洗」呢?因為我真的「唔洗」囉,才十六歲,年輕力壯,怎會怕凍?況且,步行回家才不過十五分鐘,我是真心真意的覺得沒此必要。
後來,我與他走在一起,我曾編織過頸巾送給他,不過他很少(該是沒有)用,我不禁好奇的問:為甚麼?
他說,他不大喜歡用頸巾。
哈哈,這下好了,我質問他,當年想跟我共用一條頸巾,是否別有用心?
他堅持,沒有。
就這樣,不了了知。
箇中原因,就只有他知曉了。
圖示的多條頸巾,有我自己織的、契媽織的、媽媽弟弟送的、朋友送的、鍾先生送的......
給脖子送上最好的保護,遠勝多穿一件衣服!














